一、堤基清理的要求
1、筑堤工作開始前,必須按設計要求對堤基進行清理。
2、堤基清理范圍包括堤身、鋪蓋和壓載的基面。堤基清理邊線應比設計基面邊線寬出30~50cm。老堤加高培厚,其清理范圍包括堤頂和堤坡。
3、堤基清理時,應將堤基范圍內的淤泥、腐殖土、泥炭、不合格土及雜草、樹根等清理干凈。
4、堤基內的井窖、樹坑、坑塘等應按堤身要求進行分層回填處理。
5、堤基清理后,應在一層鋪填前進行平整壓實,壓實后土體干密度應符合設計要求。
6、堤基凍結后有明顯冰夾層、凍脹現象時未經處理,不得在其上施工。
二、填筑作業面的要求
1、地面起伏不平時,應按水平分層由低處開始逐層填筑,不得順坡鋪填;堤防橫斷面上的地面坡度陡于1:5時,應將地面坡度削至緩于1:5。
2、分段作業面長度,機械施工時段長不應小于100m,人工施工時段長可適當減短。
3、作業面應分層統一鋪土、統一碾壓,嚴禁出現界溝,上、下層的分段接縫應錯開。
4、在軟土堤基上筑堤時,如堤身兩側設有壓載平臺,兩者應按設計斷面同步分層填筑,嚴禁先筑堤身后壓載。
5.、相鄰施工段的作業面宜均衡上升,段間出現高差,應以斜坡面相接,結合坡度為1:3~1:5。
6、已鋪土料表面在壓實前被曬干時,應灑水潤濕。
7、光面碾壓的黏性土填料層,在新層鋪料前,應作刨毛處理。
8、出現“彈簧土”、層間光面、層間中空、松土層等質量問題應及時處理。
9、施工過程中應保證觀測設備的埋設安裝和測量工作的正常進行;并保護觀測設備和測量標志完好。
10、在軟土地基上筑堤,或用較高含水量土料填筑堤身時,應嚴格控制施工速度,必要時應在地基、坡面設置沉降和位移觀測點,根據觀測資料分析結果,指導安全施工。
11、對占壓堤身斷面的上堤臨時坡道作補缺口處理,應將已板結老土刨松,與新鋪土料統一按填筑要求分層壓實。
12、堤身全段面填筑完成后,應作整坡壓實及削坡處理,并對堤防兩側護堤地面的坑洼處進行鋪填平整。